局2017年项目经理培训(深圳班)圆满结束
10月31日,由局主办、深圳分公司承办的中建二局2017年项目经理培训(深圳班)在深圳成功举行,包括深圳分公司在内的局属11家单位共21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局常务副总经理许远峰,局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管理学院副院长孙旭生,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丁世纯等出席了开班仪式,仪式由孙旭生主持。
许远峰副总经理在开班讲话中首先强调了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和带头人,参加此次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解读了项目经理的“三个责任”:一是法律责任,即项目经理的从业底线;二是约定责任,项目经理作为职业人应具有的职业操守;三是社会责任,强调项目经理要代表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推动行业和社会的发展,做好行业的代言人。随后,他将局年中项目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将检查过程中各项目的亮点及优秀做法进行了展示,并针对项目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次培训中,来自局各领域的4位资深业务骨干分别就应急与事故处理、PPP投资与项目管理、“营改增”存在的问题及应对、项目商务管理等进行了专业系统的授课。为了检测学员们的学习效果,培训结束后还设立了考试、测评环节。
据了解,今年是全局项目经理培训连续开展的第三年,此次培训是在前两年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当前行业的新形势、新动态,针对项目经理层面,量身打造了很有针对性的新培训课程,其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旨在提升全局项目经理的项目管控能力和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培训要求所有项目经理都必须参加,确保培训100%覆盖;不参加或者考试不合格,将启动最严厉的“撤职”程序,撤销未参加项目经理培训人员的项目经理职务并调离项目经理岗位,直至参加局下次组织的项目经理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