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深圳加强工地消防安全管理

2013-01-14 bgs 1620

        针对今年以来建筑工地发生多起火灾事故的情况,为有效预防建筑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目前正值冬季,风干物燥,是火灾事故的易发期。通知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通知同时要求,各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进行合理规划,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重点做好施工作业区、人员生活区及建筑材料堆放区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严格分开;二是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三是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的焊接、切割作业符合防火要求;四是严禁临时宿舍用电乱拉乱接,生活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五是食堂、厨房等存在明火的场所应落实专人负责;六是施工现场的模板、油漆、防水涂料、氧气瓶、乙炔瓶、炸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放置、使用和储存应符合安全要求;七是加强施工现场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以及电气设备检修、维护工作,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漏电诱发火灾;八是保证施工现场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合理布置消防给水管道、蓄水池、消防器材;九是建筑电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应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接受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转自建筑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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