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部——关于开展深圳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机械租凭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及广东省建设厅颁发的〈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司索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为了确保我市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的安全,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中心经省建设厅的批准,作为全省七家从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机构,开展我市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范围:
凡从事建设施工起重机械的司机、安拆工、司索工、建筑电工、龙门吊司机、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二、 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2、 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初中及以上学历;
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培训考核安排: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考试考核由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由省建筑安全协会组织专家现场监考。
理论知识考试采取全省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口试等方式进行。
刘辉辉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