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首家成立区域核算中心:中建二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化财务管理改革创新
为强化财务核算监管力度,中建二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去年12月设立了深圳、广州、南宁、海口、泉州、惠州6个区域核算中心,并举行区域核算中心主任公开竞聘。今年1月份,各区域核算中心主任全部到岗就任,区域核算中心正式运行,实现了分公司财务区域集中管理。
此前,分公司一直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单独核算”的传统财务管理体制,所属各单位财务会计核算相对独立。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分公司财务管理链条长,以各项目为中心的财务核算模式与目前执行的大项目部管理模式不适应,管理的分散不仅使得资金难以发挥齐聚效应,财务监督职能也受影响,造成分公司总部管控力不强、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个别单位会计核算处理不够规范,会计人员轮岗也得不到全面落实。这些在客观上需要分公司加强内部整体监管力度,采用相对集权的模式推进管理集约化、核算统一化,使财务工作为分公司当好决策参谋。为此,成立区域会计核算中心,创新财务管理体系的局面呼之欲出。
区域核算中心的成立是分公司财务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集中办理分公司各区域的会计核算业务,这既是贯彻分公司关于加强总部管控、提高资金管理水平的重大举措,也是全力推进分公司大项目部制改革的重要支撑,有利于充分发挥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会计信息质量,也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消极腐败等违法乱纪行为。
新成立的区域核算中心隶属于分公司财务部,将首先对分公司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各区域核算中心人员必须参与分公司经营管理,发挥财务的管理职能。所属各单位不再设财务部门,但是在不改变各单位会计责任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前提下,在年度预算确定的指标范围内,各单位仍然享有资金使用权等,会计主体及责任主体仍然是各单位,单位负责人仍需承担经济业务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目前,分公司区域核算中心定编定岗35人。核算中心人员将采取分层次管理原则,即对各区域核算中心主任,由公司委派,按分公司的中层干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对一般人员由分公司财务部根据区域业务量进行配置。区域核算中心主任已通过对分公司在岗财务人员进行了公开选拔、择优录取,其工作人员已按属地及个人意愿进行了分配。区域核算中心正式运行后,工作人员将有序流动,定期不定期地进行交流轮岗。 (张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