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安徽立规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2014-02-27 bgs 1558

        风力达到5级以上或当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所在区域发布橙色(Ⅱ)预警重污染大气时,必须停止渣土运输。据从安徽省住建厅透露的信息:《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细则》近期将出台,该细则为遏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立新规。
        根据规定,建设单位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并负责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投入。鼓励、支持使用绿色环保施工技术,通过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努力减少施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对全面推行建筑工业化、预制构件装配式项目,施工现场节能环保示范效应较好,有效减少施工造成的扬尘、建筑垃圾和水污染的工程项目,优先推荐评选评优。
        除此之外,新规还对特定时期停止相关建设作业提出具体要求:当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所在区域发布黄色(Ⅲ)预警重污染大气时,应当严格控制渣土运输作业,对工地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风力达到5级以上或当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所在区域发布橙色(Ⅱ)预警重污染大气时,应停止外架拆除、模板拆除及土石方开挖作业,停止渣土运输、楼层内建筑垃圾清扫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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